放开放宽落户限制,开展全岛同城化户口登记通办试点;积极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(QFLP)、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(QDLP)试点;全面放宽合同研究组织(CRO)准入限制……为构建更加成熟、更加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,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,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实际,近日,省发展改革委印发《海南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并指出,到2025年,基本建成统一开放、竞争有序、制度完备、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,为海南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、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打下坚实基础。
《方案》指出,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。完善建设用地市场机制,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,推行以“极简审批+对赌协议”为核心的标准地制度改革。积极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,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融资政策,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闲置土地。同时,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,实行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、全岛统一的居住证制度。放开放宽落户限制,开展全岛同城化户口登记通办试点。按照常住人口规模优化配置基本公共服务,对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,建立社保关系转移“一次申请、全程代办”制度。持续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工作,实现“跨省通办”“一码通行”。
《方案》提出,加快推进中国海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(海口分园、三亚分园)、中国三亚旅游人才市场、中国(海南)留学人员创业园等重点园区建设。建立企业培育上市工作机制,推动落实“尖峰岭”专项行动,建立上市(挂牌)后备资源库,加快省内优质企业首发上市,完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。优化资本市场结构,推动优质资产管理机构申请公募基金牌照。积极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(QFLP)、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(QDLP)试点。
《方案》还要求全面落实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,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,健全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。建立省、市(县)两级绿色农产品认证机制和“三品一标”认证激励机制,实施“海南优质农产品”认证工程。持续办好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,依托中国品牌日、“双品网购节”,培育推介海南品牌。用好用足离岛免税购物政策,打造免税购物、国际医疗、留学海南三大品牌。
在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方面,《方案》要求,有序扩大社会服务业市场开放。创新医疗卫生领域市场准入方式,支持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、高端医美产业发展,优化移植科学全领域准入和发展环境,全面放宽合同研究组织(CRO)准入限制。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等。
近日,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一则关于公开征集《海南省现代物流业创业创新人才落户实施细则(试行)》意见的通知。《细则》提出,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,可申请落户任一城镇。
在海南领办、创办企业,其产品符合本省1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,并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,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(不含技术入股)的创业人才,且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,可选择在海南任一城镇申请落户。
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、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,在本省所聘用企业以技术入股,入股估价不低于150万元、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%的创新人才,且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,也可选择在本省任一城镇申请落户。